1月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发布《关于公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名单》的通知。
各试点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依据试点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开展试点工作,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和配套政策,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的有效做法和典型案例,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为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在全国范围推广应用积累经验。
其中,电解铝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将在内蒙古通辽市、山东滨州市、聊城市、烟台市、潍坊市、广西百色市、云南昆明市开展试点。
钢铁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将在河北唐山市、邯郸市、山西忻州市、辽宁营口市、鞍山市、丹东市、抚顺市、上海宝山区、湖南湘潭市、株洲市开展试点。

关键词:电解铝,钢铁,碳足迹,纺织品,光伏,锂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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