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0日,印尼财政部发布第PMK9号公告,决定继续对原产于中国、新加坡和乌克兰的热轧钢板(Hot Rolled Plate)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税率为10.47%、新加坡为12.50%、乌克兰为12.33%。涉案产品为宽度不低于600毫米、厚度超过10毫米以及宽度不低于600毫米、厚度介于4.75毫米~10毫米,未经涂镀,除热轧外未经进一步加工的铁或非合金钢板材。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7208.51.00.00和7208.52.00.00。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2010年3月31日,印尼对原产于中国、新加坡和乌克兰的热轧钢板启动反倾销调查。2012年1月10日,印尼开始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三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税率为10.47%、新加坡为12.5%、乌克兰为12.33%。此后,印尼先后进行了两次日落复审,分别于2016年4月15日和2019年8月15日,两次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2023年8月4日,印尼对中国、新加坡和乌克兰的热轧钢板启动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调查。
关键词:热轧钢板,涂镀,合金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钢易通”的所有作品,均为钢易通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刊用本网站稿件,需经书面授权。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钢易通”。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钢易通)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30日内与本网联系,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书面证明。我们将在核实后做出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