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易通平台欢迎您! 请登录 免费注册
用户中心 钢易通首页 帮助中心 意见箱
平台产品
移动端 官方微信 服务热线:400-660-7558
发布需求
攀钢正式接管中铝沈阳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
2024-07-17 来源:中钢网

7月16日,中 铝 沈阳 有色金属 加工有限公司(简称中铝沈加)整合至鞍钢集团所属企业攀钢的产权移交签字仪式,在沈阳市中铝沈加举行,标志着鞍钢集团、中铝集团两大央企专业化整合正式落地,中铝沈加成为攀钢全资子公司。

  攀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杜斯宏代表攀钢出席签字仪式,签署汇总移交清册,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中铝集团资本运营部总经理黄薇代表中铝集团出席签字仪式,签署汇总移交清册,对中铝沈加未来的发展,表达了美好的祝愿。

  签字仪式上,攀钢产业发展部负责人宣读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铝沈阳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事项的批复》,同意自2024年4月1日起将中铝集团持有的中铝沈加10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攀钢。

  杜斯宏指出,中铝沈加整合至攀钢,是中央企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重要论述,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要求的具体实践,对推进攀钢钛金属产业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也为中铝沈加的发展翻开了新的篇章。攀钢将按照鞍钢集团的统一部署,通过资金支持、资源协同、产品结构调整、装备升级等措施,推动中铝沈加扭亏为盈,逐步实现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成为攀钢钛金属产业在东北的重要生产基地。

  黄薇表示,因钛金属业务不属于中铝集团优势产业,难以为中铝沈加提供有力支持。为此,中铝集团携手鞍钢集团,对中铝沈加实施专业化整合。相信在鞍钢集团的领导下,攀钢专业化运营下,中铝沈加核心竞争力必将进一步增强,必将为股东、员工、地方政府等利益相关方创造更大的价值,成为更加优秀的钛金属企业。

  攀钢产业发展部、攀钢钒公司相关负责人,中铝集团、中铝高端、中铝沈加相关负责人参加签字仪式,各方代表签署了人员、债权债务、资产、档案、证照及印章等移交清册。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钢易通”的所有作品,均为钢易通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刊用本网站稿件,需经书面授权。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钢易通”。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钢易通)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30日内与本网联系,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书面证明。我们将在核实后做出妥善处理。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