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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区企业补贴来啦!二十条富阳区产业强区政策大放送
2022-06-02 来源:富阳区政府
摘要
小编引言:富阳区企业补贴来啦!二十条富阳区产业强区政策大放送
国高首次认定最高补助80万!杭州市富阳区产业强区政策二十条

 

 

通知公告.jpg

 

一、全力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全力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深入实施“雄鹰行动”“鲲鹏计划”,对在富制造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 500亿元、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5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4000万元、1600万元、8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二、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隐形冠军”企业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三、鼓励企业加大项目投入

省“雄鹰行动”企业、市“鲲鹏计划”企业、区十大工业功勋企业、十大工业优秀企业新建(技改)设备投资额500 万元以上的单个项目,可按照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5000万元;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省“隐形冠军”和区“冠军”企业新建(技改)设备投资额 300万元以上的单个项目,可按照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四、支持企业创建“未来工厂”

深化数字经济与制造业融合创新,做优做强“产业大脑+未来工厂”,对实际投资额(设备、软件投入)在200万元以上的机器换人单个项目,给予10%补助,最高补助100 万元;对实际投资额(设备、软件投入)在50万元以上的单个工厂物联网项目,给予15%补助,最高补助150万元;被认定为市级“链主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分别在项目投资资助外,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80万元的补助;被认定为省级“未来工厂”的企业,给予5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五、鼓励发展绿色制造

对单个节能项目设备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节能率达到 5%以上,按国内先进项目、省内先进项目、一般性项目,分别按设备投资额的 20%、15%、10%予以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对获得国家、省“绿色工厂”称号的企业,在投资项目资助外,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六、鼓励高技术服务企业做大做强

对科技创新能力强、人才集聚度高、投入产出效应明显的信息服务、商务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等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亿元、10亿元、5亿元、3亿元、1亿元、5000万元的企业,分别给予 20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120万元、40万元和 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七、支持区外企业入驻楼宇

鼓励区外企业入驻本区楼宇,对年营业收入(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信息服务、商务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数字新零售等企业,3年内按3000元/人·年(缴纳社保人员)的标准给予企业办公用房房租补助;年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补助标准提高一倍,最高不超过租用楼宇自用办公用房实际租金。(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八、支持农业产业培育

以收购产地初加工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为主要原料,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包装、保鲜、冷藏运输、储藏、检测的农业龙头企业,新建厂房 3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100 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最高 100万元;新增先进加工设备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20%的标准进行补助,单个项目最高150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九、支持农业品牌建设和主体培育

入选国家级、省级名牌农产品的单位,分别给予补助 100万元、 3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农(林)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 万元、20万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十、加强创新主体培育

对提交国家重点扶持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并通过省级评审(含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申报补助;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重点扶持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40万元奖励,规上企业在此基础上增加20万元。对经备案的区外新引进“国高企”给予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十一、加强双创平台建设

对新认定(备案)的国家、省级、市级、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备案)的国家、省级、市级、区级众创空间,给予 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十二、支持研发机构建设

对新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给予5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研究院,省、市级企业高新技术研发(技术)中心,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分别给予 200万元、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信局)

 

十三、鼓励科技创新发展

对当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一、二、三等奖的获奖单位(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一、二、三等奖的获奖单位(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十四、鼓励加大研发投入

对技术创新能力领先、产业化前景广且投资额度大的重点引进企业,经认定可按其研发投入给予最高不超过 20%,三年累计总额不超过 3000万元的资助。(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十五、鼓励企业上市融资

企业股改上市、挂牌交易、并购重组等利用资本市场,扶持政策按《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关于 深入实施“凤凰行动”计划加快推动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富政【2021】1 号)执行。企业实现境内上市,首发募集资金达到 2亿元及以上的,且投向富阳比例不低于 80%的,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十六、提升质量品牌标准

对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分别给予 1000万元、8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对获得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创新奖的组织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十七、吸引顶尖人才创新创业

对新引进全职来我区开展创新创业工作的国内外顶尖人才(A 类),给予其项目(企业)按科研补助、研发攻关、平台建设和产业化项目实施总投资额的30%最高1亿元的综合资助,资助资金根据约定的实施进度分三期拨付;按用人单位实际给付劳动报酬的60%给予人才个人薪酬资助,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我区“柔性”新引进的国内外顶尖人才(A 类),按其在富实际工作月数给予薪酬资助,每年最高不超过60万元。薪酬资助期限不超过3年。(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办)

 

十八、加大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支持

建立“1+X” 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体系,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我区产业发展,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分类管理、风险防控”的原则,重点投向区内重点支持企业和新招引标志性项目,力争到 2024年基金规模扩大到6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杭州富春湾新城管委会)

 

十九、持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减税降费+缓税缓费”一揽子政策,确保每年为企业减税降费50亿元以上;严格涉企执法检查行为,建立“非必要不检查”机制,让企业经营者安心搞创新放心办企业;进一步完善“区领导包干+部门联系”制度,深化“码上服务”数字场景,巩固优化联审联批和“拿地即开工”机制,加大项目审批容缺受理覆盖面,切实提升服务效能,提高企业满意率。(责任单位:区委办、区审管办、区经信局〈区服务企业办〉、区发改局〈区项目办〉)

 

二十、加强工作推进考核激励

建立与产业强区主战略相匹配的的考评体系,强化“赛马”激励机制,对各单位、各乡镇(街道)产业强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加大考核督导力度,对获得激励的单位和个人,在全区产业强区大会上予以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工作不作为、不担当的严肃问效问责。(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考评办〉)

 

本政策有效期三年,具体由各责任单位负责实施。享受本政策的企业必须是预算级次在富阳区,本政策奖补包含省市资金,单家企业的同一项目按照就高不重复享受政策,进档实行补差;补助类政策享受本区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该企业对本地经济发展的年度贡献,另有约定除外。

 

关键词:政策解读,企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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