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提升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1035-2007《煤矿用单绳缠绕式矿井提升机安全检验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 20961-2007《单绳缠绕式矿井提升机》和鹤壁市盛达矿山设备有限公司Q/HBSHD003-2017《单绳缠绕式矿井提升机》设计制造的产品。适用于煤矿、金属矿和非金属矿的地面或井下的倾斜巷道和小型竖井作升降物料及人员。
提升机的工作条件
①提升机应安装在空气温度0℃~40℃,相对湿度不大于85%(环境温度为20℃±5℃时),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m的机房内,须能防止液体浸入电器内部,无剧烈震动、颠簸,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工作。?
②当海拔超过1000m时,需要考虑到空气冷却作用和介电强度的下降,选用的电器设备应根据制造厂和用户的协议进行设计或使用。
③工作环境温度为0℃~40℃。
卷筒上钢丝绳缠绕层数严禁超过有关规定:
(1)立井中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物料的,1层;专为升降物料的,2层;
(2)倾斜井巷中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物料的,2层;专为升降物料的,3层;
(3)建井期间升降人员和物料的,2层;
(4)卷筒上缠绕2层以上钢丝绳时,钢丝绳层间过渡区应装设过渡绳楔。
警告:
(1)本提升机严禁超载运行!
(2)本提升机严禁超速运行!
(3)本提升机严禁用于有瓦斯、煤尘等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
(4)严禁停电溜放!
(5)用于斜井提升牵引串车时,井筒倾角不应大于250;用于斜井提升牵引箕斗时,井筒倾角应为250~350;用于斜井提升牵引卡轨车时,井筒倾角不宜大于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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